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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投标人如何处理清单漏项的问题

所属分类: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 2023-04-24    作者:甘肃鑫盛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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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投标人如何处理清单漏项的问题
一、招投标过程中预防
针对工程量清单编制时漏项的问题,招标文件经常会有几种要求投标人处理的办法。
(1)在清单后附表直接增加项目
(2)在主要材料价格表中列明可能要采用的材料单价,作为评分时专家打分的一个依据。
①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价格表应包括详细的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计量单位等。
②所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采用的相应材料的单价一致。
投标方进行补充是应该被绝大部分招标文件允许的。投标人这样做对业主至少有两点好处:一是今后若发生了类似项目的变更,就有了套价的依据,而且这个价由于竞争的原因不会高;二是总价包死报价,如果投标人在清单后面增加了一些项目,而总价又具有竞争力,那说明其他清单的综合单价也不高。如果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该补充而投标人考虑竞争的原因没有做补充项,绝大部分招标文件会认为该项费用已计入其他项目。
二、 招标文件中预防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是合同中核心的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23条“合同价款及调整”中在选用“固定价格合同”时就明确提示双方在专用条款中要对固定总价下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调整和计算等做出明确的约定,以避免日后引发纠纷。在乙方容易以清单无列项的理由向甲方进行索赔,从而使甲方承担其提供清单漏项的风险的基础上,甲方为了规避这种风险,达到在一次投标报价中完成其提供图纸的工程建设,在招标文件中可以做如下说明。
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而投标人必须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